廣東省公安廳2019-201公安被裝警用箱包類項目更正公告
(招標編號:GZQC19-PZ01-HG003)
各投標人: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、政府采購信息網、中國招標與采購網、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網站上發(fā)布的廣東省公安廳2019-201公安被裝警用箱包類項目(招標編號:GZQC19-PZ01-HG003)公開招標公告,現將該項目公開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作如下更正:
一、更正內容及日期
1、原公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開標、評標、定標中的“商務評審表”中“投標人2017年至今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所投產品銷售業(yè)績”評分細項中原備注修改為“備注:提供合同和發(fā)票復印件,資料不齊全不得分。業(yè)績金額以“發(fā)票復印件”為準,(若證明材料模糊不清的則不予認可)合同原件備查!
2、原公開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投標文件格式中的“13.同類項目業(yè)績”增加表格“同類項目業(yè)績表的發(fā)票匯總表”
序號 |
項目名稱 |
已完成的
發(fā)票金額 |
查詢頁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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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投標文件
第()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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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投標文件
第()頁 |
.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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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投標文件
第()頁 |
合計已完成的發(fā)票金額(人民幣元) |
人民幣 (大寫) 元(¥ (小寫) ) |
注:1.必須屬于”13.同類項目業(yè)績表”中所列的項目業(yè)績一一對應的發(fā)票復印件(須提供稅務部門網站查詢的發(fā)票信息查詢截圖);
2.若發(fā)現發(fā)票資料存在作假行為的,投標人對此產生的任何后果責任自負。
投標人法定代表人(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)簽字:
投標人名稱(簽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
3、原公開招標公告、公開招標文件第一部分投標邀請書中的第五點“投標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”更正為:“1、遞交投標文件時間:2019年6月11日上午9:00-9:30;2、投標截止時間:2019年6月11日上午9:30;3、開標時間:2019年6月11日上午9:30!
4、更正日期:2019年5月17日。
其他內容不變。公開招標公告、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。原公開招標公告、招標文件與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更正文件為準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系方式
1、采購人聯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:廣東省公安廳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
采購人地址:廣州市黃華路97號
聯系電話:020-83110815
2、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
聯系地址: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東風中路448號成悅大廈15樓
聯 系 人:蔡小姐
聯系電話:020-87762909
傳真號碼:020-87762032
郵政編碼:510060
郵箱:gzpingzheng@126.com
網址:m.projectling.com
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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